为进一步推进统计培训共享资源建设,指导和规范全国统计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月24--25日,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广西桂林市榕湖饭店召开了《全国地(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和调查队岗位知识规范建设工作座谈会》,来自北京、吉林、辽宁、河北、福建、湖南、云南、甘肃、山西、浙江、广东、四川和陕西等13个省(市)的部分地(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调查队队长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郴州资兴市统计局是湖南省唯一一个接受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的邀请参加此次座谈会的县级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丘京南到会并讲话。
丘京南指出:统计岗位知识规范建设是今后几年统计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努力实现“培训重心下移”的关键步骤。2013年将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制定岗位专业知识规范,明确从事本职工作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使培训更具针对性。由于基层统计人员数量众多,知识基础参差不齐,要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且取得成效,就必须针对这一培训群体,正确地解决“培训什么、谁来培训、如何培训”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对培训内容、培训手段和培训师资等基本要素重新进行组合,形成新的培训模式。
资兴市统计局负责统计教育工作的人员刘学祥受该局局长彭卫东的委托参加了座谈会,并在会上就基层统计局的岗位设置情况、统计岗位知识规范培训等内容建言献策:
1、统计员应当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岗位专业知识,对不具备统计岗位相应知识技能的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统计岗位上工作,以及准备进入统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凡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又未进行系统的统计专业知识学习的人员,都应参加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2、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内容应以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规范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并按此要求编写教材。培训的课程主要应当设有: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专业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 (包括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职责等)。
3、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可由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组织编写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主要利用电视函授教学手段和面授办班等方式进行教学、辅导。各省(市、自治区)和市、州统计局的培训(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凡有人员参加统计岗位知识规范培训的单位都要予以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