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4
1.招标条件 嘉禾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嘉发改[2017]119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嘉招核[2017]39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嘉禾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嘉禾县广发镇、普满乡、坦坪镇、珠泉镇、晋屏镇、塘村镇区域内。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222.46万元。 2.3 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90天(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5 招标范围:嘉禾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标线、减速带、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牌、道路指示标志牌、道路安全波形钢护栏、示警桩、反光镜等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按照郴州市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之前交(竣)工验收合格止)内,应具备两个独立完成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单项合同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含四级)公路安保工程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3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 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 3.10根据项目需要,要求各投标人在报名前先到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持下述资料报名:(1)原件资料:①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有效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⑥诚信管理手册⑦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网上查询网址)⑧总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网上查询网址)⑨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名单截图)⑩投标人为拟任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办理的近半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并提供网上查询地址及查询密码,查不到或与报名单位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⑾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⑿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2)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⑾⑿项全套原件资料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递交至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 所有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须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设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参照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禾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嘉禾县珠泉东路5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1873653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联系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周女士、肖女士、沈先生 电 话:0735-2189600 传 真:0735-218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