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兴县两新产业园绿化提质项目(入园广场工程)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7]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永兴县两新产业园绿化提质项目(入园广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兴县经济开发区 2.3 规 模:项目总绿化面积17000平方米 。总投资为4758462元。投标报价在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上下浮4.8%,投标报价上限为:肆佰伍拾叁万零伍拾伍元捌角贰分(¥4530055.82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亮化、园建、给排水、土石方、雕塑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价)为:肆佰柒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贰元整(¥4758462.00 元),依据郴财办[2016]25号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在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上下浮4.8%,即投标报价上限为:肆佰伍拾叁万零伍拾伍元捌角贰分(¥4530055.82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玖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 21 日-2017年4 月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持①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②有效的单位介绍信;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查询网址及密码;⑦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⑧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登记报名。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澄清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5 月 18 日10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 室第十一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住院证或出国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735-5565831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永兴园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志刚 电 话: 185073525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一栋三单元203室 项目组成员:杨明红 杜伟 刘京喜 专职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1626号、湘建招专证字4988号、湘建招专证字1630号 电 话:0735-2226555 1897554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