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清江镇易地扶贫搬迁羊场村集中安置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7】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资兴市精准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清江镇易地扶贫搬迁羊场村集中安置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清江镇; 2.3 规 模:建筑面积2425平方米; 2.4 投资估算:约40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8招标范围:资兴市清江镇易地扶贫搬迁羊场村集中安置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只接受两家以内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5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需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到业主单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凭业主开据的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3.6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5.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3 交纳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5.4 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效。 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 <!--[if !supportLists]-->6.<!--[endif]-->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6.1本项目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报名;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9日~2017 年4月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3.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或是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员证(1人)、安全员证(1人)、质量员证(1人);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10.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即 2016年10月-2017年3月)的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和密码及身份证原件;11.业主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12联合体协议书,13.无犯罪记录查询函等,以上资料验原件后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服务大厅)报名,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室第369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735-322999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精准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兴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8735400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郴资项目部地址:资兴市晋宁路建设局左侧 联 系 人: 曹桂雄 黄平 陈素惠 电 话:13187358509 0735-3324033 邮 箱:17378582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