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督查工作的
通 知
郴政办字〔2009〕2号
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市政府经研室、机关事务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市信息化办:
为切实解决市政府办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市政府机关正常高效运转,更好地服务“两城”建设,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政府办办文、办会和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改进公文处理工作
(一)认真履行公文审核职责。各级各部门代拟市政府、市政府办公文送呈秘书一科审核前,各对口联络科室要及时、认真审核,严把公文质量关,各科室负责人要签署审核意见。公文送呈秘书一科后,秘书一科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加以审核。对符合发文条件、已经完成会签等基础工作的公文,秘书一科要抓紧办理、及时审核,紧急公文做到随到随办。
(二)规范公文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要严格执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制度。除市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外,各科室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一律由秘书一科按程序办理。公文办理过程中,各科室未与秘书一科联系登记,不得擅自将公文中途从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取出带离,以免造成公文遗失。
(三)切实加快公文运转效率。一是加快文件会签速度。各级各部门代拟市政府、市政府办公文需送有关单位会签的,各对口联络科室、秘书一科要主动介入,督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会签工作,必要时可请求联系该单位的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加强协调督促,确保有关单位在公文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二是科学界定阅文领导。要按照效能、责任、规范的要求,科学界定公文呈送批阅的领导人数,合理提出拟办意见,除阅知性文件外,需要阅办的文件应尽量减少阅文领导数量,原则上请示性公文阅办领导不超过3人,每位领导阅办时间不超过3天,阅示时必须有明确的意见。三是加强公文跟踪催办。秘书一科要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到市政府、市政府办领导办公室各取送文件一次,急件做到随到随办;每周星期五要对公文办理情况进行清查,对领导未及时批阅的公文,要提醒尽快批阅。市政府领导的秘书、联络员要定期对呈送市政府领导批阅公文的办理情况进行清查,掌握进度,提醒市政府领导及时批阅。秘书一科工作人员和市政府领导的秘书、联络员要相互配合,加强跟踪办理,防止文件压办误事。
(四)规范领导批示件办理。市长的批示件由秘书一科转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除重大事项外,其他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由秘书一科转各对口联络科室,由对口联络科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值班室呈报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批示件,由市政府值班室负责督办并向市政府领导反馈办理情况。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对口联络科室向承办单位转办公文时,应填写《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转办单》,明确相关办理要求。原则上,各科室每周三、周五两天应到秘书一科领取市政府领导批示,紧急批示应在接到秘书一科电话通知后及时领取办理。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密级文件管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不得带离办公室。对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各科室办公室的资料,各科室要定期整理,除报纸外,所有需清理销毁的资料交秘书一科集中销毁。要严格按照郴政办字〔2009〕1号文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保密工作,所有办公电脑应安装保密系统软件,严禁在外网上办公,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专机专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对因此造成的失泄密事件,将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改进会议服务工作
(一)明确办会责任主体。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市政府办主办的综合性会议,由市政府值班室牵头主办,市政府经研室、市信息化办、市政府机关事务处和市政府办相关科室协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的市长办公例会,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牵头主办。市长、副市长召开的专题会议、调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由相关对口联络科室主办,其会议纪要由各对口联络科室负责起草并做好会签工作,不得由参会的市直相关部门起草。市长主持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由市直单位承办的,相关市直单位要提前与市政府值班室衔接,市政府值班室和市政府办对口联络科室负责会务指导工作,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随行工作人员负责起草。市长秘书和市政府值班室要及时掌握市长公务活动情况,科学安排市政府办工作人员与会、随行。
(二)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会风会纪督查。为便于会后抓落实,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工作安排会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要列席会议。
(三)加快纪要办理速度。各种会议纪要原则上要求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拟出初稿。如会议议定事项内容表达规范、政策法规清楚,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全部到会,与会人员对会议主持人决定的事项无异议,则会议纪要可以不会签。有些问题可采取打电话咨询或找有关单位来办公室问明情况等方式,协调统一有关意见。会议纪要如需要会签,重点督促有关单位对会议内容表述、政策法规界定等方面进行规范,不得随意新增或改变会议主持人所作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召开的一般性事务会议,尽量以会议备忘录形式记录整理,以备督办。
三、进一步改进政务督查工作
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相关工作,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市政府综合性会议安排的工作,其他市政府领导指定市政府督查室督办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或牵头组织督查。其他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的工作,由相关对口联络科室负责督办。各科室要认真及时地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原则上每个月对各类会议安排工作及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建立台账,掌握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市政府督查室除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督查工作外,还要对各科室的督查督办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二○○九年八月四日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