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工作,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0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2010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郴州市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湖南省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抓住一个机遇,服务一个中心,增强一个意识,强化一支队伍,加大五个力度。”(即:抓住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颁布施行契机,服务全省统计中心工作,增强依法治统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制队伍,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将统计法制基础建设、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统计巡查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增强依法治统意识。全面提高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应将统计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来对待,要在统计系统内部形成“没有法制,统计没有保障;离开法制,统计没有出路”的共识,真正把统计法制工作抓起来,抓出成效。
2、加强组织领导。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要亲自抓。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统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依法治统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局领导担任,形成局领导亲自抓,以法规部门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齐抓共管格局。
3、健全法制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充实法制力量。各县市区法制机构必须配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员担任法制专干。
二、以实施“一法一规”为契机,狠抓贯彻落实见行动
4、组织参与省局新《统计法》学习报告会。省统计局定于今年上半年通过网上视频方式举办新《统计法》学习报告会,重点宣讲“一法一规”,省统计局领导作主题宣讲,邀请国家统计局和省人大有关领导作辅导宣讲,市、县两级要做好组织收看工作。
一、增强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加强法制组织机构建设
5、组织各级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今年省统计局将根据“一法一规”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一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答题,挂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市、县统计部门要做好全市各级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竞答事宜,力争在省统计局评奖中获奖。
6、联合市人大财经委开展督查调研。为迎接省局联合检查组的检查和全面了解全市“一法一规”贯彻落实情况,根据郴人财经〔2009〕1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届时市统计局将联合市人大财经委开展一次督查调研活动,各县市区应积极做好相应准备。
7、参与研究制定《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新《统计法》已正式施行,罚款额度加大,处罚的弹性空间也随之增大。为确保处罚客观、公正、适度,防止偏高或偏低,省统计局将研究制定《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要求市、县统计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8、培育和树立贯彻实施“一法一规”样板单位。今年拟选定北湖区石盖塘作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样板单位。对样板单位培育的总体要求: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规范基层统计行为,夯实源头数据,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
三、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尽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
9、切实抓好统计普法培训教育。一是抓好系统内的培训教育。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08〕156号)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切实做好统计系统公务员法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统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二是抓好系统外的培训。今年省统计局将于6月和10月举办两期全省统计法制培训班,市、县统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为此,省统计局已将各地组织参加培训人数多少作为统计法制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10、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年,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扎实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认真总结普法成果。
11、认真做好统计“六五”普法的规划部署。今年是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之年。市局将着手研究制定《郴州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也应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地制定各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规划部署工作。
12、把握时机,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紧紧把握“一法一规”实施的重要时机,拟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
13、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效果。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为宗旨,出新点子,有新举措,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要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到日常的统计工作中去,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里。
四、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力推进统计执法进程
14、转变执法理念,做到科学执法。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统计执法观念,做到“五改变、五注重”,即改变以往执法检查的随意性,更加注重执法的统筹规划和量化管理;改变以往只重事后查处的传统做法,更加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的结合运用;改变以往只重行政惩处的简单模式,更加注重将教育、管理和服务融入到执法中去;改变以往只重执法检查过程,更加注重执法检查效果和质量;改变以往执法检查中的不规范行为,更加注重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15、突出执法重点,量化执法目标。要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集中力量重点查办绩效考核指标、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节能降耗考核统计、服务业统计和有关民生统计等方面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单位不少于30家,立案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不少于20起,各县市区统计局检查单位不得少于15家,办案不得少于8起。
16、加强联系沟通,发挥处分功能。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与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建议权。在查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应给与纪律处分的,及时向当地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移送有关材料,并督促落实,切实发挥《处分规定》的作用。
17、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统计影响。把统计违法案件曝光作为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健全曝光制度,完善曝光程序,加大曝光力度。今年市统计局将曝光一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主动抓好这项工作,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上报1起典型统计违法曝光案件,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大力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统计的社会影响。
18、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今年的8-9月份市统计局将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要求市、县两级都要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评查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坚决杜绝不合格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的出现。
19、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执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的层级监督。
20、开展统计信誉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郴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信誉建设考评办法(试行)》(郴统发〔2007〕22号)的规定,高度重视统计信誉建设考评工作,与统计执法工作同步进行,以统计信誉建设考评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五、加大统计巡查力度,着力规范统计行为
21、制订巡查方案。县市区统计局要早规划,早动手,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统计巡查方案,对全年的巡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精心部署。
22、突出巡查重点。统计巡查要找准目标,突出重点,针对统计工作重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巡查,着力规范统计系统内部统计行为。
23、确保巡查效果。以规范统计行为,推动统计工作为出发点,认真查摆问题,力行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
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统计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统计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统计水平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5、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自身行为。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不只是针对外部环境、针对统计调查对象,更要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自身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内。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和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责任制,加强考核评议,加大对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力度。
2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搜集、整理、报送统计奖惩、处罚等信用信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学术研究,探索建立统计信用信息子体系,加大统计信用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7、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级统计部门应按照各级政府的具体要求,抓紧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贯彻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法统计的透明度。
2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郴统发[2009]33号《郴州市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凡以统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要求实行备案审查上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29、高度重视统计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解决统计行政争议,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同时要加强对统计行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复议水平。
七、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大力强化法制队伍建设
30、切实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要继续抓好统计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专职执法人员的配备,保障必要的执法经费、设备及其他办案工具。
31、抓好统计法制队伍的培训。省统计局今年将举办1-2期全省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理论与实际操作的要点,届时将组织市、县两级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组织好统计执法人员参与培训。
32、加大对县市区统计法制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和统计巡查考核方案,突出工作特色,加大创新力度。要求各县市区统计法制工作今年在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和统计巡查等方面至少有一项特色创新,并拿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执法、曝光等存在空白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市统计局将对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办案质量一并纳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