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塘中和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监理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发【2016】145号文批准建设,以桂发改招核【2017】16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桂东县兴桂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桂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塘中和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大塘镇中和村 2.3 建设规模: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 47155.08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对桂东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塘中和安置房建设工程建安工程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项目及其配套所有附属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工程结算审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凡是近12个月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12个月内两次以上一般不 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投标(出具当地检察系统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 月17日至2017 年4 月21日(北京时间,含节假日),上午8:3 0—12:00,下午2:30-17:30,投标人由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⑥总监理工程师的近6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账户和密码);⑦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资料参加报名。以上报名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在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外省企业报名条件:外省企业必须先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按以上第6.1 条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入湘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6.3报名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431号房)。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澄清答疑和补遗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8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3楼 10号开标室(373号房)(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863149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桂东县兴桂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东县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钟青 电 话:153073543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层1109室 项 目 组成员:陈素惠、易红、谭新林 人 员 证 号: 湘建招专证字3975号 、2130号 、2127号 联 系 人:李启文 电 话:18163896801、0735-233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