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乡级统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综合职能。根据资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通知》(资政办电[2012]14号)和《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站“达标争先”活动的通知》(湘统2012[58]号)文件要求,资兴市统计局于7月8日至10日集中对乡镇开展了统计基础规范建设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全市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领导重视统计工作。各乡镇设立了统计机构,并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或正在进行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学习培训。在变动统计人员时,坚持“先配后变”原则,保持统计工作相对稳定。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专人分管统计工作,协调解决统计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各乡镇统计站基本做到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计算机并能进行统计报表联网直报,资料档案柜齐全,配备电话机、传真机等,绝大部分乡镇统计站对统计工作制度展示上墙。
二是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规范。所有乡镇实现了统计台帐联网直报,乡镇统计报表(包括村级报表)的基础资料收集比较齐全,上报的统计数据来源基本真实可靠。绝大多数乡镇都建立健全了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都能严格遵守统计报表制度,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上报的基层统计报表报送规范,统计报表有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名盖章,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
三是开展统计工作的经费有保障。乡镇基本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解决统计工作经费,统计站日常统计工作费用支出能够给予报销。绝大部分乡镇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标准发放了统计津贴,以利于提高统计调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统计调查工作的健康发展。
通过近几年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开展,资兴市已实现乡镇统计机构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管理规范、统计网络通畅、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功能有效;全面实现乡镇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