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30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规划核实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发证一事,应分类处理,处理意见均应向市遗留办汇报。土地权属手续不完善的,应函告市国土部门,待完善土地权属手续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完善,但竣工核实建筑面积超批准建筑面积或改变用地性质的,应待函告市国土、房产部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 原则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115号宗地按物流仓储用地下达规划条件。
三、 对于北湖区政府申请调整“希望之星”综合城项目二期青少年宫教育活动用房相关事宜,其文化设施用地性质、规模不得改变。
四、 原则同意坳上镇太阳城路延伸段道路设计方案调整。
五、 石榴湾小区73#栋临郴江路出入口应维持原批准的开口宽度不变。
六、 原则同意苏仙区鳌头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蓝线范围,应由苏仙区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该区域路网优化结构图。
七、 原则同意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规划选址于香山路北面、郴州市监管中心西北面位置。
八、 原则同意郴州市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综合服务大楼建筑方案。
九、 郴州市北湖区大型货运配载中心项目下达正式规划条件一事,因石盖塘镇总体规划未批,应专题报市政府。
十、 郴州市龙新房地产公司“湘南石博园(郴州地质资源博物馆)”项目违法建设部分应按照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违法事实,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绿地率、停车位不足问题应在项目二期予以落实。
十一、 郴州荣泰置业有限公司“荣泰花园”项目违法建设部分应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
会议听取了郴电国际城东变π接卜裕线110kv线路及城东变π接梯高线35kv线路过卜里坪片区方案、人民东路原司法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向方案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何映伟、曾毅晶、何岱杰、曹德兰、朱逃生、骆海军、袁江文、李小飞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