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第八中学改造工程 已由 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苏发改[2017]75号文 批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部门拨款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郴州市第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第八中学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骆仙东路曹家湾25号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规划改造1、2栋教学楼、男女生宿舍楼、食堂、心理学教室及垃圾池等,改造面积共9844.63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心理学教室及垃圾池等的建筑、装饰、安装改造。项目规模为4446324.05元。 2.4 工期要求:5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技术负责人具备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均要求无在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 6.2报名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诚信管理手册、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岗位证、项目关键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且网上可查询,需提供网址、密码)(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3 湖南省外企业还须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入湘登记备案手续(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后,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6.1、6.2条要求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6.4 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投标人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合格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纸质标书。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7月17日09:30分,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九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按郴建发[2017]53号文的相关条款,各投标人均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215028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第八中学 地 址:郴州市骆仙东路曹家湾25号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38755167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1206(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 联系人:邓宇、朱靖宇、刘浩 电 话:0735-218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