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27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建设项目转让后规划手续变更有关事宜,应对原规划许可注销公告,之后再予以变更,并将相关情况专题报市政府。
二、对于权属单位已变更到市城投公司的行政办公大楼,规划核实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应专题报市政府。
三、原则同意郴州钖涛化工硫酸焙烧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办理规划手续,项目业主应作出相应承诺。
四、市交通质监处申请原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地块单独开发一事,应先征求市地税局意见,并专题报市政府。
五、对金阳广场增设临时招商平台一事,其业主委员会应承诺自行处理好相关业主的信访诉求。
六、原则同意官庄坪综合楼选址于卜里坪路以南、官庄坪拆迁安置小区以北位置。
七、原则同意白鹿洞街道东塔路社区服务中心选址于京广铁路东侧位置(原龙门池村铁桥组)。
八、原则同意苏仙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选址位置调整至磨心塘路以东、鹿仙小区以西位置。
九、苏仙区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及周边地块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应待土地摘牌后再议。
十、原则同意永兴县永昌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神憩乾龙”项目夜景亮化设计方案。
十一、市政府储备2015-95号地块下达规划条件一事,应待石盖塘镇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完善后再下达。
十二、原则同意邓时照、邓时高、肖昌美等3户拆迁安置用地选址于冲口路(赵家组段)西侧。
十三、原则同意磨心塘片区路网优化方案,待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中国联通郴州分公司网络塔基站建设、白鹿洞街道龙门池社区服务中心选址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曾德平、黄文革、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王蕾、杨华、何岱杰、曹德兰、朱逃生、骆海军、曾毅晶、李小飞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