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近日,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搜集、整理、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投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统计基础,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
《通知》要求,一要建立规范的投资统计台帐。各级各部门及项目单位要按照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投资统计台帐,及时报送投资基层报表,准确填报各项报表指标,如实反映项目开工、进展、竣工及资金到位情况。二要建立完善数据评估制度。住建、国土、财政、地税、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及时向发改、统计部门提供建筑业产值、新批建设用地、财政建设用地、财政收入、建筑安装营业税、新增贷款等关联性指标的核算情况,共同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协调性评估基础工作。三要建立投资统计联动机制。各乡镇和县发改、统计、经信、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房产等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投资项目搜集、整理、跟踪和上报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情况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将部门信息情况提供给发改和统计部门。四要推行重大项目零报告制度。列入《郴州市2012年重大建设项目表》的项目,不论是否发生投资,都要报送统计报表规定的内容。对未纳入投资统计的重大项目要逐个项目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确保相关数据应统尽统。五要加大项目督查督办力度。对虚报进度、虚报项目、漏报、瞒报的相关项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年度全县投资和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因工作不力,统计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统计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