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嘉发改[2017]3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设计的排水管网主要位于嘉禾县新城区及工业园区,起于滨江大道与温泉辅路交叉口处,止于建的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3 建设规模:本次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全长9.56km左右,起点为滨江大道与温泉辅路交叉处,终点为在建的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6006.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4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2.85万元,预备费433.56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排水管网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2.7 设计周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文本(A3),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15日内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有效的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允许挂靠(提供近 6 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设计费补偿
本项目招标类型为方案设计招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费补偿,对未中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6.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6.1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标准取费报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价99.7056万元,为本次设计招标控制价,(设计费用结算最终以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总造价×中标费率核定)。
6.2 设计成果
提供方案深化设计文本(A3)和施工图蓝图各八份,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2月18日至 2017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报名:
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凭以上表格到招标人处登记盖章,最后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
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各一份。
8.2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所有报名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报名前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由招标人出具相关证明,再到嘉禾县招标办进行审查备案方可报名。
8.3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报名人凭加盖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加盖单位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6_日 10 : 00 ,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372号房。
9.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zggzy.czs.gov.cn》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0735-6648316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禾县城乡建设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禾县珠泉镇水冲村原钟水乡政府大院
联 系 人:黄建锋
电 话:0735-66361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郴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〇七住宅小区
专职人员:钟玲新(2607)黄丽云(2606)
电 话:18573514909/0735-8888133(传真)
监管单位: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