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24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宜章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 北湖区政府申请局部调整湘南国际物流园控规用地性质一事应作专题论证。
三、 原则同意耒水郴州苏仙段(资兴-翠江电站)航运建设工程水上安全监控救援中心选址于桥口镇东江南路与郴永大道匝道西南地块。
四、 原则同意青年路社区服务站选址于青年大道以北、石榴湾变电站以西位置,应与石榴湾变电站共用出入口,并综合考虑垃圾转运站位置。
五、 观庄坪村拟建综合楼应与观庄坪村安置规划进行统筹考虑。
六、 郴州加嘉房地产公司已摘牌船洞片区临郴州大道地块应作统一规划,并经评审论证后再按程序办理。
七、 待石盖塘仙水路与兴石大道交汇处北侧地块取得环评手续,并整合相邻地块后,原则同意对其下达T字头规划条件,以用于办理征地手续。
八、 原则同意柿竹园公司柴山尾矿库尾水处理工程项目方案。
九、 原则同意青年大道锦绣东城段人行天桥修改方案,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 原则同意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武广、骆仙铺片区)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一、 御泉大酒店周边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先编制区域路网规划。
十二、 原则同意香雪路北京同仁堂郴州药店门头装饰修改方案。
十三、 湖南华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康·阳光佳苑”项目超建筑面积、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等违法建设行为应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
会议听取了郴雅国际学校选址及规模论证、郴州东田房地产公司“东田金湾”一期项目地下室竣工图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在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及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时,应明确小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
列席:杨华、唐宏亮、李雪峰、何映伟、谭睿、曹德兰、朱逃生、骆海军、何文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