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郴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10月18日,市规划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村民建房问题。市规划局办公室、村镇科、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市规划设计院以及各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市规划局局长徐延波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市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听取了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乡镇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上,徐延波强调,村庄规划编制要解放思想,做到简便可行,一般村庄要有“四图一书”,偏远村庄要求可以降低;规划审批要规范,审批程序要简单,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好操作;规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循序渐进,不要过分追求一步到位,现阶段可以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来推进村民建房工作。
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新林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