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总体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
《意见》指出,全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要坚持好4项原则。一是坚持落实国家部署与服务地方并重;二是坚持全面深化与突出改革重点并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与把握改革核心并重;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与强化全面统筹并重。
《意见》明确了全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5项主要任务。一是以建立健全科学完整和具有有效引导作用的统计指标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二是以全面反映“五位一体”建设进程的统计制度体系为重点,不断拓展统计领域;三是以巩固深化拓展统计“四大工程”为重点,构建技术手段先进、获取数据信息渠道多样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四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建立管理严格规范、过程质量可控的统计管理体系;五是以提高统计信息共享水平为重点,建立横向到边(到部门、市外),纵向到底(到乡村、企业、居民个人)的统计工作体系,构建大数据时代下的大统计格局。
《意见》提出了全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要着重做好的13项重点工作。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着眼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大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