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党组〔2012〕18号
关于召开2012年度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大整顿,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预通知
局领导、归口管理单位处级领导、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2〕33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2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郴组〔2012〕5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于201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2012年度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大整顿,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民生生活会前,通过会议或自学,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科技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党规。
2、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各基层支部(离退休老干支部除外),必须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各位局领导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广泛征集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各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前要向党员干部群众征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局系统2012年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如何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局系统6月份召开的“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郴州大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根据征集的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之间必谈。
4、深刻自我剖析。各级领导班子、各支部认真撰写好自我剖析材料。局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要写好个人自我剖析材料。材料按照组通字〔2012〕33号和郴组〔2012〕57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大整顿,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主题,根据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开展自我剖析。要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于 2013年1月10日 前交政工科。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