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笔者从资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资兴市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要求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考核评价,力争本年度年末人均能耗水平比去年下降4%。
据了解《办法》提出,考核对象为资兴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考核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内容分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据悉到本年末年,以2012年资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办公耗材支出下降5%,考核采取年终集中考核和平时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此外,《办法》最大的亮点是鼓励各部门积极争创节能示范单位,对争取成功的单位可以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