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网上直报推行力度的通知
郴统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质量和效能,市局于去年11月下发了《郴州市统计局关于推行统计网上直报制度的通知》(郴统发[2007]39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统计网上直报制度。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仍然存在推行工作进度缓慢、企业直报率低、统计人员不熟悉直报系统等问题。为确保全市网上直报推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网上直报推行工作力量
推行网上直报工作是我市改革统计方法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减轻基层负担、夯实统计基础、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质量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局将网上直报列为了今年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高度重视,将网上直报推行工作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一项大事、要事和急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网上直报推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大力提高基层统计员的业务水平
统计网上直报是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统计业务知识的有机结合,对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确保网上直报有序推行,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在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要督促乡镇统计站在确保微机专用的基础上,尽快开通互联网,同时要督促有条件的基层上报单位要尽快配置统计专用微机并开通互联网。
二是要加强指导,不定期派人深入到乡镇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培训的“回头看”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并解决网上直报其他业务、技术问题。
三是要经常调度,及时总结经验,强化工作考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把网上直报列为乡镇和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信誉建设的考评内容。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