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19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金润成房地产公司“林邑中央”项目名称变更,应对原规划许可进行注销公告。
二、 鉴于现状用地条件较原用地条件已发生改变,郴州益民房地产公司“芙蓉丽景”项目1#、2#、15#栋应按现状商业功能进行认定,专题报市政府后再按程序进行公示。该项目中,符合审批要求且未超容的住宅部分,可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 原则同意耒水航运龙湾中心码头选址位于桥口龙湾村东江南路北面地块,水上安全监控救援中心选址于原桥口镇客货码头地块。
四、 龙女温泉公交首末站应选址于南岭大道、龙祥路交会处东北侧位置。
五、 原则同意郴州一兴房地产公司“紫金嘉园”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六、 原则同意湖南连乡连村快运物流项目选址于槐万路、马岭二横路交会处东南侧位置。
七、 原则同意快件集中处理中心项目选址于东朝龙路、左家路交会处东南侧位置。
八、 原则同意新成广场景观提质方案。
九、 市人民医院康复医院的士停靠港湾不得占用南岭大道人行道,原则同意项目北侧规划车行出入口处道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设置车辆掉头车道,不同意项目主入口处道路中央绿化带开口。
十、 原则同意高壁公交枢纽人行桥设置,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一、 七里洞村东湾组张俊私房超规划批准用地面积部分应予以没收,超层部分应进行罚款处罚。
会议听取了兴城路东侧山体雨水漫路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
列席:杨华、李雪峰、曾毅晶、袁江文、曹德兰、朱逃生、骆海军、涂细兰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