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统 计 局
郴 州 市 招 商 局
关于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
及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招商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引进战略投资者落实工作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5]81号)和2006年2月全省招商引资暨商务工作会议的精神,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湘统[2006]22号),为保证我市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招商引资是推进"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搞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反映全市招商引资的总量、结构及效益等情况,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同时又是切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郴州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应树立全局意识,从切实搞好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的目标出发,通力配合和支持,采取着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要明确责任。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由统计局牵头,招商局配合实施。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和利用省外境内资金数据由市招商局负责汇总,将统计数据抄报市统计局,经评估后由市统计局每两个月公布一次。各县(市、区)统计、招商部门,要对各自的招商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监测工作负责。二是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级各部门应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要求,既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及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建立责任制,并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三、要规范统计,严格评估。
按规定,外商直接投资的统计报表,利用省外境内资金统计报表,依据《外资投资统计制度》和《内联引资统计报表制度》报招商局汇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述报表制度依法统计,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有根有据,统计部门要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和业务指导,并对数据质量进行监测评估。
附件:1、招商引资统计数据定期公布及监测评估办法。
2、全市内联引资分行业报表
3、内联引资综合情况
4、全市内联引资重点项目表
5、外商直接利用外资综合表
6、引资战略投资者(外资)项目表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