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资作办发〔2012〕3号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 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郴作办发〔2012〕26号)的要求,现将《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6日
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 实 施 方 案
为做好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工作,根据《郴州市国资委党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方案》(郴国资党委〔2012〕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健全作风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为全市“交通大建设、产业大转型、城市大提质”和“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考核对象 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三、考核内容 见附件《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四、考核时间 与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同步进行。 五、步骤方式 (一)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书面汇报材料。 (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同步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听取汇报。组织召开被考核单位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情况汇报。 2.指标测评。对照《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查阅被考核单位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 3.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各单位二级机构作风大整顿活动开展情况。 六、结果运用 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0%比例的提名推荐被考核单位为全市和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的优秀单位,推荐为全市优秀单位的报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市委常委会审定,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推荐为市国资委系统优秀单位的报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市国资委党委审定,由市国资委进行表彰。对群众意见较大、存在作风突出问题、且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组织处理。作风大整顿活动的考核结果纳入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工作,围绕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工作目标,严格督促检查,要通过考核考出导向、考出动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纯洁。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从增强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实效性出发,把作风大整顿活动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整改加以解决,切实通过考核来推动和促进工作。 (三)客观公正,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工作有关资料、数据、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工作。要严格考核程序,严明考核纪律,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后果,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核工作咨询监督系统电话: 2368595
附:《市国资委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市国资委系统作风大整顿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