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资党委〔2012〕21号
中共郴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召开〈以“开展作风大整顿 推动郴州大发展”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 通知》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召开以“开展以作风大整顿推动郴州大发展”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郴委〔20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务必在6月底之前召开完民主生活会。 二、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提前一周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作风办。 三、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情况综合报告同时报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71835)、市纪委(联系电话:2876828)和市国资委作风办(联系电话:2368595)。
附件:市国资委领导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中共郴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2年5月23日
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委员会(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 关于召开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郴州大发展”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切实落实“提升高度、加大力度、拓宽深度、延伸广度、强化韧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以优良的作风、突出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召开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郴州大发展”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在6月底前召开完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召开,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按隶属关系向上级党委请求。 二、方法步骤 这次民主生活会按以下步骤进行: 1、会前学习。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市“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动员暨“三创”工作再动员大会、市第四届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整顿动员大会精神,以及《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方案》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掌握政策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征求意见。会前,要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有关情况,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函)、召开征求意见会、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反馈。 3、谈心谈话。会前,要与征求、反馈意见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谈心谈活动。原则上要求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之间必谈。谈心谈话要以帮助指出问题和不足为主。在此基础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好剖析材料和发言提纲。剖析材料和发言提纲要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和不足。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的剖析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的发言提纲审核把关。 4、召开会议。民主生活会由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会上,要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并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参加作风大整顿活动情况;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参与“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项目主题情况;实施“三进三问三同”群众工作法的情况。重点对照《郴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暂行规定》明确的7种不良情形及《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规定的7个方面27款问责情形,寻找差距,查摆问题。要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全面深刻,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分析透;相互批评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直面问题,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动真格,实事求是、真心实意地提出批评和建议,不能当“老好人”、和“稀泥”。 5、整改提高。会后,要认真总结,认清差距,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举措。各级领导班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要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精气神大提振、执行力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提质、群众满意度大提高,以优良的作风为“交通大建设、产业大转型、城市大提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1、领导带头示范。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发扬民主,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撰写发言提纲、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本级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加强督促指导。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市委常委会议组成人员、市政府党员副市长要到作风大整顿联系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指导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县市区常委会议组成人员、县市区政府党员副县市区长要到作风大整顿联系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指导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没有市(县)级领导联系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要根据前段作风大整顿开展情况,对部分重点单位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各级纪检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查指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必要的核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工作台帐,及时跟踪了解掌握情况,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单位要责充重开并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召开和无故不召开或未经同意不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3、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落实好请示报告、通报和党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提前一周书面报告市委;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情况综合报告同时报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71835)和市纪委(联系电话:2876828)。市委将对各地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各级党组织也要在一定范围内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委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 4、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合力,营造浓厚氛围。郴州日报、郴州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级《作风大整顿工作简报》要开辟专栏,报道动态,宣传典型,加强监督,推动工作。
中共郴州市委 2012年5月9日
附件: 市国资委领导参加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制表人:陈睿 时间:2012年5月21日
注:1、各单位务必在6月底前召开完民主生活会。 2、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提前一周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作风办。 3、各单位于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情况综合报告,同时报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71835)、市纪委(联系电话:2876828)和市国资委作风办(联系电话:2368595)。
联系人:赵勇 联系电话:2368595
主题词:作风大整顿 民主生活会 通知
(共印20份) |